为深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3年底,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深化,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和专家资源实现区域内统一共享,参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CA数字证书互认的城市达20个以上,跨区域交易便利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政策协调和监管协同机制基本建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落地见效,积累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经验。
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CA数字证书实现全国互认,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更加健全,跨区域交易更加活跃,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对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