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品牌化是乡村振兴发展的整体趋势,有效的农产品品牌化更是农业经济良性循环的一种体现。“十四五”期间,要引导农产品产地市场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平台渠道优势,塑强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建设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由于乡村区域内大多数农产品依托企业创建的单一品牌无法形成较大规模的品牌集聚效应,知名度不高,竞争力有限,无法有效开拓市场,因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创建势在必行。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新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方面,大部分乡村品牌方组织的生产营销工作刚起步,基础水平不高,对消费者而言这样的品牌仅仅是一个标识,无法用以判断产品质量,存在信任问题。

大部分乡村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是在缺乏相关政策法规引导、较为仓促状态下开展的,所制定的农业企业品牌准入条例不够充分,农产品生产标准不够清晰和统一。

品牌运营团队缺乏了解和掌握农产品公用品牌理论和实际运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对不同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地理商标缺少基础理论研究,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水平不高。

因地制宜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助力乡村发展的几点建议:

地方政府要强化对农业市场的特色培育,明确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思路。结合本区域农产品品牌化发展阶段、品牌定位、品牌名称、发展目标、产业特色、资源优势等制定合理的品牌化运营战略。依托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关注市场需求,增加农业科技、人才、基础设施和宣传推广投入,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认证考核制度,制定相应引领性政策法规,积极建立互促体系,强化区域布局,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业品牌市场核心价值。

严格筛选农产品加入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保证品牌质量。乡村农产品品牌塑造要根据当地人口、农作物品类、经济基础等实际情况,正确看待“一村一品”的推进工作,确保农产品的优良品质能够有效提升品牌市场效益,这也是夯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基石。农业经济合作社等行业协会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以严格质量标准提供农产品,开展公共品牌准入评价认证工作,整合市场资源,联合打造优质农产品供给链。政府、品牌运营方与农户要以农产品质量为第一要义,不断加深合作,共促公用品牌健康发展。

推动品牌农产品产业科技创新和营销渠道多元化,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消费平台和价廉物美的农产品。政府机构、品牌运营组织、行业协会和农业企业等参与主体要提升协作水平,不断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和品牌产品营销渠道多元化,增加对品牌运营管理专业人才的吸收广度与深度,积极引进、培养、建设人才队伍,提升品牌运营团队专业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制定科学的运营决策,鼓励品牌产业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融入高新科技,不断强化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逐步开拓中高端农产品市场,促进公用品牌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需求。

深入挖掘区域历史文化内涵,将其提炼和融入公用品牌,探索品牌市场的差异化营销。要以区域文化为农产品品牌文创和包装等设计的核心要素,最大程度上体现出公用品牌的区域特色,使农产品具备个性化特征,以优质形象深入人心。各大农业龙头企业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文化再生和文化创新效应,利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组织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实现品牌多渠道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进而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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