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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将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安排1000万元预算给予支持

9月22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并发布《海南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海南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实施给予明确指引。

本《细则》适用于注册在海南省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海南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或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申请并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

贴息政策适用的范围为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行机构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

《细则》适用的贷款业务单笔贷款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内,且每家企业仅能申请一笔合同项下贷款业务的贴息支持。若企业存在同时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原则上,一是对贷款结清日最早的一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予以贴息;二是贷款结清日相同的,对贷款发放日早的贷款予以贴息;三是贷款结清日和贷款发放日都相同的,对贷款金额高的贷款予以贴息。

根据《细则》,贴息适用的贷款业务为无抵押信用类贷款业务,包括信用、质押、保证(含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业务。

《细则》明确,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预算给予企业贴息支持。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按实际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到期结清后,一次性发放补贴。贷款期限超过1年期的,按1年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发放满1年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贴息工作由省金融局组织申报、审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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