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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彭锡)近日,云南省药监局印发通知,自今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惩处违法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通知指出,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行为、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规范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以本行政区域内眼镜商城、眼镜店、医美机构、美容院、美甲店、饰品店、美妆店、购物商场等为重点对象,以学校周边、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实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经营产品是否取得注册证,是否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产品运输、储存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是否存在销售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各类问题线索,要追根溯源,彻查产品渠道,依法责令违规企业停止营业、配合召回问题产品,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不良事件监测,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提高上市后产品安全性。
目前,省药监局已召开全省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并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提醒谈话,要求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缺陷,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防止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