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八个“一批”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效能
今年以来,文山州司法局运用“三个工作法”,在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案卷评查、教育培训、典型指引、问题整改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通过八个“一批”,提升全州法治建设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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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一批提醒函
成立依法治州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短板弱项,及时形成工作提醒函(提示函)进行提示提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不偏航,始终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开展;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短板弱项快速得到补齐增强。
督促指导和解一批案件
实行“上门调解+周末调解+下班时间调解+在线调解”相结合的便民利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多元化的解纷方案,搭建起法与民之间的“零障碍”沟通桥梁;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引导分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队伍人才建设和培养,选优配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入口关、过程关、结论关,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建立一批机制
制定出台《文山州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评估意见(试行)》,明确19项行政执法评估标准,规范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机制,开展文山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培训的方向,建立培训师资库,规范、系统、全方位地开展培训工作。
出台长效机制,形成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合力,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意见的通知》,加强与纪委监察机关的联络互动,充分畅通渠道,持续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线索移送办理“破题开篇”,见人见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让行政执法监督“长牙”“带电”。
建立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机制;与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与州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与法院、检察院在行政争议化解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大力开展合作。
移交一批案件
重点对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应诉败诉案件、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不合格案件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盘点清查,梳理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州纪委监委、县(市)纪委监委处理。
评查一批案件
随机抽取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包含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涉及生态环境、交通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城乡管理、市场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
从8个县(市)司法局、10个律师事务所以及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选择业务骨干作为评委,对案卷开展初评。并按照“评委初评→执法协调小组梳理初评结果→承办部门申辩→评委复评→集中评议”的程序开展案卷评查。
申辩、复评、集中评议是文山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首次尝试,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的评判案卷。
抓实一批培训
开展法治建设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
推出一批典型
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印发示范创建工作任分解方案和示范创建清单,在砚山、西畴、麻栗坡3县入选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县基础上,要求其余县(市)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实现示范创建工作全覆盖。
选树行政执法标杆,将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的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树为全州行政执法典型,推广典型经验,提升全州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突出诉前委派调解,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如在麻栗坡县,“一站式接收、一条龙调处、全链条解决”亮点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整改一批问题
着力解决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好的难题,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考核细则。
着力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缓慢的难题,印发文山州和各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等事项,保障机构和人员编制符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着力解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的难题,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在庭前和解、审判前沟通、诉讼义务履行、沟通联系等方面,进行广泛协调合作。
着力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难题。主动与全州两级法院对接,及时获知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开庭等信息,通过发放工作提醒函,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