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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建立暴雨预警叫应机制

基层责任人须及时反馈信息

近日,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强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三防指挥部,结合海南实际,以台风、暴雨防御工作中“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台风、暴雨灾害风险。

《意见》提出建立三级责任对接制度,健全预警发布工作机制,建立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强化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与应对措施的有效衔接,强化基层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基层抢险物资储备管理。《意见》强调坚持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和响应行动有效衔接,确保有预报预警,必有响应行动;坚持责任明晰,确保各项防御措施有人抓、抓到位。

针对台风和暴雨影响期间的预警信号与责任制落实衔接,《意见》划分四个层级,即“各级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消息时或其发布的未来一周天气预报里含有台风、暴雨信息时”“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报告中含有3天过程风雨定量预报时”“市(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针对预警发布机制,《意见》指出两条预警主线,一条是“面向公众”,一条是“面向行政责任人、有联系任务的领导、风险隐患负责人等防范应对责任人”。要求各市县三防指挥部统筹监测预报预警和宣传等部门健全完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机制,按照职责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各种方式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和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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