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赴儋州检查

垃圾清运混装现象待改进

在儋州市那大文化广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屋,工作人员正在作业。 记者 易宗平 摄

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受全国人大委托的环保法执法检查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法、海南环保条例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第三站来到儋州市。

当天,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儋州市金海浆纸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那大文化广场生活垃圾分类屋、儋州大剧院充电桩、南丰镇松涛水库湖库流域保护、南丰镇马荷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超市、农贸市场禁塑等情况。

在那大文化广场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检查组听取了生活垃圾分类屋采用“定时定点投放、确保垃圾不过夜”模式的汇报。该站点在增进市民垃圾分类知识和环保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那大城区部分小区实地查看后,检查组发现垃圾分类设施齐全,但实施效果尚需进一步提升,垃圾清运混装现象有待改进。

在儋州大剧院充电桩站,检查组查看了配备的8台120KW大功率快充设备、14台7KW交流充电桩,并听取了全市充电站建设情况的汇报。截至目前,该市已建成充电桩2300余个。今年,该市将新建充电桩1060个。

在儋州市部分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暗访时,检查组发现“禁塑”目录里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等仍在不同程度地使用,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合力有待加强。

在察看南丰镇松涛水库湖库流域保护地后,检查组发现流域水质已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管理目标,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关注水库岸边排污情况,为继续提升水质打牢基础。

在南丰镇马荷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部分养殖场地,检查组认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建管用一体化、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并达标排放。

据了解,近年来,儋州市从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该市2021年共整合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8.38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天然林保护工程、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儋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型延伸”: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源头、系统治理转型延伸,由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延伸,由污染治理向综合监管转型延伸,继续推进水、大气、土壤、人居环境系统治理,继续推广电动汽车,配套建设充电桩设施,并壮大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同时,儋州市还将健全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行环境信用评价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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