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共享单车监管将有新举措!

5月1日起,福州对共享单车用户停放行为试行积分制管理。今后,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实施联合限制措施。

积分制自5月1日起试行,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区域及对象为在福州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平原六街镇)、仓山区、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骑行的共享单车用户。

积分制管理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每个骑行用户积分周期原始分为10分。连续六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共享单车活跃用户,由共享单车企业奖励一张随机品牌的骑行年卡;连续三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奖励一张骑行月卡。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被扣完10分的共享单车用户将被联合限制并根据连续被联合限制的情况,7个至30个自然日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也就是说,在福州无共享单车可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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