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计划出炉——

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全省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间),新筹集公租房900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11798户,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907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460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447套。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我省要求各市县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开工前期工作,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

《通知》指出,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的安全监管,把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对逾期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

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基本建成、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导和通报。各市县已申报2022年计划但因项目开工前期准备不充分无法确定年内开工等原因,未列入国家和我省2022年计划的项目,列入我省“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库。

我省要求各市县要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列入省年度计划后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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