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制定十二条措施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提升司法鉴定质量

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以来,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制定十二条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推动司法鉴定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2家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范围涵盖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四大类。

“针对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存在的短板弱项,我们制定十二条针对性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提升质量管控能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司法鉴定队伍方面,该局提出“9个1”措施,即开展1次鉴定机构资质情况全面核查,开展1次资质认定检测报告和标志使用规范情况督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1次信息共享交流,组织开展1次能力验证工作,组建1支司法鉴定行业专家队伍,编制1份资质认定技术规范目录,组织开展1次鉴定技术规范培训,对鉴定机构管理层、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开展1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培训,对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行业协会管理人员开展1次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培训。

“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培训、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措施,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技术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都将有进一步提升。”海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邓建强说。

此外,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还提出三条举措,精准指导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一是积极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鉴定机构推荐申报工作,争取全省有2-3家综合类鉴定机构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二是以严格监管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以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鉴定受理、鉴定过程、鉴定意见审核签发等鉴定全过程留痕;三是依托组织开展1年2次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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