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减轻群众负担,4月7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海南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自4月8日零时起全省统一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含检测试剂)降至最高不超过25元/人份,混检价格(含检测试剂)不区分样本数量(即不限人数)降至最高不超过8元/人份,以上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通知》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情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其他规定仍按照琼医保〔2020〕134号、琼医保〔2021〕310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