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我省2021年社区医院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021年度全省共有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社区医院创建省级复评,同意在《通报》印发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程序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加注社区医院为第二名称,并组织完成挂牌工作。加上2020年度同意挂牌的2家机构,海南省社区医院共计达到16家。

据介绍,2021年全省共有3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创建,经过机构自评、市县初评,共有22家机构进入省级复评环节,14 家机构顺利通过社区医院评估,8家仍需实施不少于3或6个月的整改并重新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估。从评估情况来看,参与创建的机构取得了三方面明显成效,一是业务和综合管理较为规范,二是中医康复、医养结合等特色服务明显提升,三是远程医疗、自动挂号等便民服务开展较好。

据悉,我国社区医院建设仅3年左右时间。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在20个省份(含海南)启动建设试点,2020年要求全面开展创建,2021年要求加快推进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社区医院是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通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经省级评估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同意加挂社区医院牌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定位为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通报》要求,2022年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尽快遴选好建设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力争到年底全省3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到“十四五”末将70%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为社区医院的目标抓好持续建设工作。

附:2021年度通过社区医院评估的14家机构名单

乐东县冲坡中心卫生院、文昌市锦山镇中心卫生院、海口市海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东县志仲中心卫生院、琼海市阳江镇中心卫生院、儋州市木棠镇中心卫生院、三亚市崖州区崖城卫生院、东方市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东县尖峰中心卫生院、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卫生院、万宁市和乐镇中心卫生院、洋浦干冲中心卫生院、五指山毛阳中心卫生院、海口市龙华区金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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