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检察院起草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与市妇联、市关工委深入沟通,于2022年4月8日联合印发了《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据介绍,深圳市检察院自2016年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以来,通过司法办案,充分认识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落实监护人家庭教育责任的重要意义,并在检察机关的工作范围内,率先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培育未成年人保护专业队伍,2019年以来,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深圳社工学院、深圳社工协会在全国首创了专业司法社工培训、考核、认证体系。其中,家庭教育指导是专业司法社工主要的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内容。
通过多年积累,检察机关在办理的案件中,已经全覆盖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形成了专业标准体系,培育了专业司法社工队伍。深圳检察机关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全国领先,为《实施办法》的制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施办法》在总结深圳检察机关近年来探索形成的专业经验基础上,对检察机关与市妇联、市关工委合作,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家庭教育指导、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一般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均提出了具体的办法。(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周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