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计划用3个月时间推动解决分类工作中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5月,我市将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重点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内容包括:保洁、桶边值守、垃圾收运人员或企业、指导员、监督员,物业、社区、街镇和区县管理责任人等的名单、责任范围、联系电话、监管要求、投诉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

我市将优化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以“经济、实用、便民”为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厢房)、接驳点(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验收。

5月底前,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分析前端分类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提高分类准确率的具体措施。

6月底前,各区县将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核查小区、餐饮门店和其他社会单位的垃圾收运等资质,集中整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不规范运输等行为;加强分类收运监督管理,督促解决“混收混运”现象,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记者 崔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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