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一家销售不合格雪糕的冷饮食品公司罚没151012元。

据了解,该局近日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根据通告,今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鲜奶砖雪糕(生产日期:2021-06-06,规格:50克/支)、星期8雪糕(生产日期:2021-06-19,规格:50克/支)、椰子灰巧克力椰子口味雪糕(生产日期:2021-06-08,规格:60克/袋)、鲜奶砖雪糕(生产日期:2021-07-25,规格:50克/袋)、星期8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8,规格:60克/袋),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外,当事人生产的大富豪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4,规格:70克/袋)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制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公司向下属供应商下发并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零。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12元,罚没款合计151012元。 (记者林道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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