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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卫星社报道,根据俄罗斯法律信息网站公布的相关法令,俄罗斯总统普京批准在偿付或追回俄天然气供货的欠款时,可以用外币与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买家进行结算。
报道称,新文件称:“俄罗斯供应商与外国买方之间的结算,当俄罗斯供应商根据天然气供应合同向外国买方收回欠款,或者外国买方向俄罗斯供应商偿还欠款时,如已按照该合同的条款全部交货,或根据本法令第1条B款终止交货,则可以用该合同规定的外币进行。”
与此同时,款项必须付至在指定银行以合同规定外币开立的供应商专用账户。
报道称,新文件是对3月底所颁布法令的补充。该法令规定,自4月份起,与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买家以卢布结算俄罗斯天然气的程序。如果买方将天然气付款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后者也应按法令规定程序履行义务。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