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提出立法,计划修订现行法律,修订中加入带有或不带有司机的自动驾驶汽车(AV)的操作责任判定。如果通过,该州将成为批准此类立法的少数几个地区之一。
该法律规定,那些拥有高级自动驾驶系统(ADS)或受到高级自动驾驶系统远程操控的高度自动驾驶车辆(HAV),将不受到当今需要人类司机驾驶的、不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的法规约束。
当一起行驶的车辆大于等于3辆时,在该州被称为“排队行驶”,领头的车辆必须配备一名司机。而非领头的车辆可以使用自动驾驶系统进行操作,对是否配备司机并无硬性要求。
如果发生事故,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将被要求在事故现场停车和停留,并立即向警方报告事故。
除了宾夕法尼亚州之外,美国多个州也针对自动驾驶汽车推出或提出了相应法律规定和法案。
例如,德州法律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所有行程中完全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不受传统车辆法律或人类司机操作车辆的规定约束。
在佛罗里达州,当远程操作系统启动时,自动驾驶车辆可以在没有人类驾驶员的情况下运行。
亚利桑那州立法机构去年修订了交通法,将自动驾驶车的交通事故纳入其中,因为该州允许在公共道路上测试和操作这种车辆。不过,该地法律要求没有司机的自动驾驶汽车在车祸现场停车,就像人类司机被要求停车一样。自动驾驶车所有者或代表他们的人有责任向警方报告事故,如果不这样做,则将所有者的姓名、地址和注册号码提供给涉及事故的人。
怀俄明州参议院在本届会议期间提出的一项法案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公开道路运行,只要它们能够在没有司机在场的情况下遵守所有交通法规,并符合州和联邦法律的所有适用安全标准、设备要求和性能要求。该法案还建议,配备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商业车辆要有500万美元的保险,并在车头、车尾和每侧都要有“适当的标志”,让公众和执法部门知道它们正在进行自动操作。
如果通过成为法律,将要求商业自动驾驶车辆每年提交上一年度的年终报告,内容包括运营里程数、遇到的安全问题、任何碰撞、对任何人或财产造成的损失金额、对任何需要医疗照顾的人的伤害以及对大型动物的撞击。
目前,上述法律法规都是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美国全境范围的联邦法规仍在制定中。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