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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4月发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后,日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发布《海南省药物警戒检查要点(试行)》。

《海南省药物警戒检查要点(试行)》将《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中的药物警戒检查要点从100项细化至213项,形成由检查方法、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等内容组成的清晰明确、切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指南,将进一步规范我省药物警戒检查工作,督促、引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助力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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