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9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杨某云、杨某武等125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杨某云、杨某武等125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全部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某云组织、领导杨某武、陆某畅、杨某平、杨某等人长期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三亚地区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杨某云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某武、陆某畅、杨某平、杨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10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凭借“杨家”的势力,公开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致多人重伤、死亡,多次公然阻碍执法,殴打、辱骂公安民警,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惧,严重损害了当地党政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干扰、破坏了三亚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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