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女士带着4岁的儿子在北京南站二层候车室,孩子突然要上厕所。原本张女士准备带孩子上女厕所,结果发现北京南站设置了“第三卫生间”,于是带孩子进入“第三卫生间”。张女士说,“这真是解决了家长的大麻烦!我独自带儿子出门,经常碰到上厕所这一难题。带男娃去女厕所,总有诸多不便,而且孩子也慢慢有了性别意识。‘第三卫生间’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现在,不少人都知道“第三卫生间”可以很好地解决父母带孩子如厕的问题,但各地面临的困境是:一方面很多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单位,还没有“第三卫生间”的意识,不管是政府修建的公共厕所,还是一些景区、商超修建的公共厕所,都还没有配备“第三卫生间”;另一方面,即便是有些地方已经有了“第三卫生间”,但是公众知晓度不够,很多带孩子的家长并不知道,也不敢贸然进去,这在客观上也妨碍了“第三卫生间”在更大范围内的普及推广。

2016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就要求,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2016年12月,原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国5A级旅游景区都应配备“第三卫生间”。

政策是有了,但是意识、空间和成本等等问题,却阻碍了“第三卫生间”的发展。要想解决问题,首先需要政府层面以身作则,在修建、改扩建城市公厕的时候,让“第三卫生间”成为一种标配。这样既解决了公众的现实问题,同时也倡导了“第三卫生间”的理念。其次在社会层面加强宣传和引导,扩大“第三卫生间”在公众当中的知晓度,让大家知晓“第三卫生间”的存在和功能;要设计浅显易懂的指示标识,张贴在人们容易看到的地方;要及时对“第三卫生间”的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做好清洁工作。

“第三卫生间”的出现代表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应该从立法的角度,以法律法规来保障其推广落实。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建设资金上的问题,减少“第三卫生间”在推广过程中的“成本阻碍”。与此同时,也才能要求各部门、单位或企业在规划、修建公共厕所的时候,能够为“第三卫生间”预留出必要的空间。

“第三卫生间”既然已经成为公众的“刚需”,就应该成为城市公厕的“标配”。公共场所管理方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及早把“第三卫生间”建起来。管理方还要制定好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工作,主动引导市民使用,使之得以有效利用。同时,“第三卫生间”需要统一标识,让大众一目了然,知道其用途并可放心使用。(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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