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加上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

这是继上周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之后,国务院再次部署推进减税降费。

会议确定,一是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二是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三是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会议强调,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专家表示,此次会议再次亮出推进减税降费的政策“组合拳”,将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下更多“真金白银”,有助于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等制造业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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