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推进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规范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日披露,全省2020年度共评价3473家用人单位,其中守信3274家、一般失信115家、严重失信84家。
2016年以来,随着《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规定出台,福建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健全信用体系制度。
福建明确制定立案“五步法”(立案调查、案件审理、案件处理、公示公布、动态管理)、严把“四个关”(证据关、审核关、公布公示、更新关),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收集汇总、初步评价、结果告知、征求意见、企业申诉、社会公布等程序,确保过惩相当。同时,研究探索规范信用修复退出机制。
福建也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举报投诉专查以及专项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收集企业信息作为企业工资支付诚信等级评价的依据,尤其是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制定涉及建筑、非建筑类别检查事项清单记录,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精细化监管。
同时,为规范落实诚信违法信息公布,福建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诚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进一步完善福建省诚信信息报送工作;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
每年上半年,福建将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结果及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等平台进行公示,实现“互联网+诚信等级评价+信用监管”模式。目前,福建省正在继续深化创建在建项目领域“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推广开展“无欠薪”承诺宣誓,助力诚信福建建设。(郑江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