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确定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力争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南昌年内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
我省明确,到2021年底,江西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其中,南昌市、宜春市中心城区推进分类中转站、分类运输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农村地区持续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14个省级试点县(市、区)率先在乡镇地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5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整体推进。
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我省提出,强化塑料制品源头治理,结合本地实际,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酒店、宾馆等住宿业减量提供一次性消费品。
加快建立分类体系。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优化分类投放收集点,探索实行“撤桶并点”;推进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分类运输体系,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分类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及时更换“跑、冒、滴、漏”不合格运输车辆;探索建设分拣中心;加快在建焚烧设施建设进度,力争2021年底,南昌市泉岭二期、都昌县、新余市二期、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永丰县、安福县、南丰县、崇仁县、余干县等在建项目全部投产运营;大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探索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模式,萍乡市、九江市、宜春市、景德镇市、抚州市力争年底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探索深化农村垃圾分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和“跑、冒、滴、漏”;开展环卫设施清洗行动,及时清洗垃圾收集桶(站)、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实现设施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飞灰全收集无害化处理。(王纪洪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