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该项工作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29.94平方公里

《方案》中提出,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29.94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8.35%,主要分布在花都、从化、增城;一般生态空间450.3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6.21%,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化、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98.56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的24.64%,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

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用水总量稳定在48.65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在6.89 万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20.14万公顷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47万公顷以下,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9平方米/人以下,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较2020年下降10%。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53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237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6 个。

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84个,面积2365.5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32.64%,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07个,面积3118.3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3.02%,主要为人口集中、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46个,面积1764.3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4.34%,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海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9个,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7个,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游憩资源的海域和现状劣四类海水海域。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面,《方案》提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方面,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等容量替代燃煤火电机组除外)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制定集中供热计划,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在符合当地城乡发展、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坚持集约用地和公平开放的原则,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靠近主干管道且具备直接下载条件的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等政策举措。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

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实施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记者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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