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未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处罚,围绕居民个人未分类投放问题,对居住小区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违规投放垃圾的居民实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策略,对于屡教不改、恶意违法的居民个人,坚决予以立案处罚。

温天武介绍,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99.69万家次,发现问题2.15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为2.16%,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4.65万起。其中适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52万起,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7395起,罚款1281起。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的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自4月份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居住小区近1.1万个次,存在问题小区401个(次),占检查总数的3.65%,发现问题518起,立案查处小区内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26起。

从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看,部分小区在居民自主分类投放的准确性,物业单位对分类容器的日常管护,对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仍然存在不足。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居民自主分类投放不准确、大件和装修垃圾投放点设置不规范、桶站满冒清运不及时等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属地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已及时督促社区物业单位进行整改。

温天武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自4月起,北京市开展了“城管执法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宣传组织动员、垃圾分类质量等情况,延伸执法检查覆盖面。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督促社区、物业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执法回头看”,推动社区、物业严格落实分类指导、及时清运等前端管理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市城管执法局还牵动市区两级城管督察部门,重点聚焦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媒体曝光、部门移转问题,督导基层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常态化综合监管,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温天武介绍,接下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以“对居民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为主线,依托全市正在广泛开展的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回访工作,开展居住小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居民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的作用。

具体而言,城管执法部门将对照分类标准,强化执法处罚。围绕居民个人未分类投放问题,对居住小区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检查,实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策略,对于屡教不改、恶意违法的居民个人,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予以立案处罚。

同时,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健全快速处置,督促问题整改,完善城管执法部门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掌握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社区、物业可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文字记录、拍照摄像等方式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将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结果反馈社区、物业。对于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的居民个人,在做好行政处罚的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还将帮助指导社区、物业入户宣传,通过发放提示信等方式督促整改。

为提升分类效果,北京市还将积极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居住小区开展创新实践,因地制宜配置摄像监控、语音提示、身份识别等智能设备。城管执法部门将探索运用视频巡检、“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固定证据,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追溯率和处置率,对不分类投放的居民个人进行上门教育及行政处罚,促进居民家庭实现源头自主分类,提升居民投放准确率。(黄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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