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7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九份技术备忘录》(备忘录),进一步降低发电厂在2026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助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

新一份备忘录将电力行业于2026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收紧至2852吨、11144吨和367吨。与上一份即第八份备忘录内所载列的2024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建议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分别进一步收紧9%、10%和6%。

相对2024至2025年用电需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至2027年的用电需求将会下降约1.4%,而发电量下降可令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应减少。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则预计,2026年至2027年用电需求会轻微上升约0.5%,但从大亚湾核电站输入的电力在2024年核电站完成定期安全审查后,会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本地发电量因而可减少约6%。

新的技术备忘录将在5月12日提交特区立法会,以期在2021年年底前生效,而新的排放限额将根据相关条例,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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