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市委副秘书长、生态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衣福健27日表示,辽宁本溪建立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这是中国地级城市首个以系列化地方性法规形式,为当地确定生态立市战略提供法制保障的制度体系。

当天,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本溪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主要活动安排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辽宁本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衣福健表示,为将“生态立市”战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辽宁本溪加快生态立法、加强人大监督,完善“生态立市”法治保障,提出建立完善《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其主要内容是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母法”的涉关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开发、利用等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总称。

目前,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已完成“1+6”。即《本溪市观音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2021年,本溪正研究制定《本溪市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条例》《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衣福健说,建立生态立市“1+N”法制保障体系,增强了民众对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的意识,为本溪市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民众的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从小处、细处、实处提供了法律遵循。

据介绍,《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将每年5月法定为“生态文明活动月”。2021年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将以“生态山城·文明卫生”为主题,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着力解决民众文明素养不够高、城市文明程度与绿水青山不相匹配以及城乡环境卫生不够好、健康生活质量受影响等问题,形成倡导绿色发展,追求文明卫生的浓厚舆论氛围。(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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