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购房资格审核程序,自2021年5月1日起,新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并联网审核通过的居民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不再提交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仅提交《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

5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购房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了以上内容。

《通知》强调,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履行初审义务,如实填报购房家庭信息,留存申请材料。各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每月抽查一定比例的购房资格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未履行收缴材料核查义务、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未留存购房资格申请材料,将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公示曝光,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责任人。

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要求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房家庭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同时强调,北京市住建委会同购房资格联网审核部门进一步完善联网审查机制,利用大数据强化审核数据监测分析,提升购房资格审核效能。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致力于优化房屋交易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的“材料多、办事难”的问题,更大程度满足百姓办事需求,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记者 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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