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海口海秀中路了解情况。记者看到,一家名为“来骑哦”的店铺外摆放着5辆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车的车身上印着租车热线及“来骑哦”字样,车头上印有租车二维码,车钥匙插在车上。记者扫描车头二维码,进入租车页面可以看到导航到店、附近店铺、骑行卡、团租卡等信息,查找附近店铺可以找到周边可租车辆。租用电动车需要交纳500元押金,计费标准为起步价3元/小时,24小时封顶,日租39元/天,包月399元/月。

“这些车辆类似共享电动自行车,海口曾出现了很多共享电动自行车,都被相关部门查处,目前出现此类出租电动车是否符合规定,能不能上路行驶?”张先生说。

当天,记者进入“来骑哦”店内了解情况。店长周先生表示,“来骑哦”在海口有20多家门店,对外出租的车辆都是符合规定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每辆车都已经申请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市民想租用电动自行车需要签订合同,不能直接骑走。主要租车群体是送外卖或快递的从业人员。记者表示想要查看店内出租电动自行车的电子通行证,店家只是出示了一张电子通行凭证。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12月7日到店内核查发现,该店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项目中有租车服务,可以对外出租车辆,所出租的车辆已办理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

该店铺对外出租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资格证?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出具的条例中,需要办理营运资格证的车辆,不包括两轮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租电动自行车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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