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名字可以作为商标来使用吗?

个人的名字,如果不违反《商标法》中的规定条例时,是可以注册成商标来使用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这是区别于他人的标识。按照《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名字(中国人)是文字的一种,所以从这个条件上来看,一个人的名字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如何申请并取得商标?

填写申请书提交文件:

1、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欲注册的商标类别(范围),每个商标每个类别一次性可申请十种产品(或服务)项目,超出十种,国家商标局将征收¥100元/产品(或服务)。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申请的,还应交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如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

4、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5、申请集体商标的,附送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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