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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
要求企业合理安排户外高温作业
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如何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7月27日,省人社厅发出通知,要求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要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省人社厅将指导督促企业,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日预报气温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要求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据了解,我省通过集体协商、恳谈会等形式,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发放必需防暑降温用品等措施,保障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推动各方协调配合,省人社厅将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工会组织等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在高温重点时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对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