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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2023年海南省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中关于“开展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实验区申报”工作安排,经自主申报、分级推荐、专家评审和审核报批,海口市龙华区等30家单位被确定为第一批海南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实验周期为一年半(自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
第一批海南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名单
一、区级实验区(2个)
海口龙华区、三亚吉阳区
二、乡镇(街道)级实验区(10个)
海口美兰区蓝天街道、海口秀英区海秀镇、儋州那大镇、万宁山根镇、东方八所镇、临高皇桐镇、乐东利国镇、保亭三道镇、琼中中平镇、白沙七坊镇
三、村(社区)级实验区(5个社区、13个村)
海口蓝天街道龙岐社区、海口城西镇苍西村、海口石山镇施茶村、三亚博后村、儋州那大镇军屯村、文昌公坡镇水北村、琼海博鳌镇莫村、琼海博鳌镇沙美村、五指山通什镇河北东社区、五指山水满乡毛纳村、五指山毛阳镇牙胡村、东方大田镇乐妹村、东方天安乡光益村、定安定城镇平和村、屯昌枫木镇枫木社区、澄迈大丰镇才存社区、昌江石碌镇城北大社区、陵水椰林镇联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