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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出通知,组织申报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据悉,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由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择优遴选产业发展水平高、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治理服务完善、细分领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送,每个县(区)申报的集群数量不限。
省工信厅将在认定的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另悉,省工信厅日前专门印发了《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经省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须满足八方面指标,如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