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托“政府搭台、机制撑台、多方同台”三项机制
海南聚力打造国际商事调解新高地
(资料图片)
日前,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南某运输公司,因与香港居民罗某产生合同纠纷诉至省一中院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收案后,法庭将案件分流至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通过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组织分处海口、香港的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天。
近年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深入推进,国际商事活动日趋频繁,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多元复杂。省司法厅坚持依托“政府搭台、机制撑台、多方同台”等3项机制,通过“调解+诉讼、调解+仲裁、国内调解+涉外调解”等多种形式,聚力打造国际商事调解新高地,助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依托政府支持,搭建工作平台——省司法厅积极会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等部门,推动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建立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我省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推进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政策、资金、场所上给予有力支持,确保了海南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有序推进。
目前,我省已成立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支持+专业机构主导+主管机关指导”的多元化国际商事调解格局。为创新打造“法治园区”新品牌,我省还积极探索在各重点园区建立商事纠纷“一站式”综合性调解服务机制,实现我省13个重点园区商事调解组织全覆盖,让商事主体和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商事调解服务。
依托衔接机制,推动多元化解——我省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注重与各级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及境内外商事调解组织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了“调解+仲裁、调解+诉讼、国内调解+涉外调解”无缝对接机制。
其中,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先后与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澳门调解协会、海南省一中院等28家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琼港澳三地合作;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加强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国际商会驻上海代表处等机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中心建设,推进实体化运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海南调解中心积极加强与海南省一中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单位签署诉调、调仲对接合作备忘录,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一个个合作协议的签署,为中外企业和当事人铺就了一条便捷、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快速通道”。截至今年3月30日,我省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4365件,已调解1362件,调解成功645件,案件争议标的额约62.72亿元。涉外纠纷当事人覆盖韩国、加拿大、比利时、巴基斯坦、西班牙、英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
依托多方力量,铸造专业团队——我省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立足自身专业领域优势,充分吸收国内知名商事调解组织的工作经验,同时引入《新加坡调解公约》相关内容,在制度设计上与公约保持有效衔接。
比如,在人员选聘上,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均采取聘用制,目前共选聘调解员676名,其中境内496名、境外180名。调解员中既有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又有国外人士,专业涉及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海商海事等领域,覆盖面广、分工精细、专业性强。
今年4月,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海口举行,共有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的3382个品牌参展,商事仲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展会期间,海南国际仲裁院在展馆设立展位和咨询服务台,并组织百名境内外仲裁调解专家团,为参展商、采购商及观众提供“仲裁+调解+咨询”服务。
“调解员还来到展馆,询问我们对商事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引导我们了解仲裁制度、调解制度。”一名参展商表示,了解到“仲裁+调解”双轨运行机制的独特优势,他对海南自贸港的营商环境更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