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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次会议决定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5月23日至24日召开

5月1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决定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5月23日至24日召开,会期两天。

主任会议研究了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建议议程:审议《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草案)》《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202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关于《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汇报,听取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草案)》《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听取关于《202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专题询问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等。会议还听取关于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我省黎族医药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大海、闫希军、过建春,秘书长林泽锋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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