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破产新规
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
近日,省高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破产新规,就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帮助有重整价值的企业脱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新规《关于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对如何支持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帮助有重整价值的企业脱困、保障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大打击逃废债力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破产审判实践中管理人比较关注的破产企业账户信息查询、账户解封、重整融资、信用修复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意见》明确了“重整识别机制”,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债权清理过程中,发现有重整价值的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积极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或其具有持续营运价值的主营业务整体出售。
《意见》还对“提供新融资便利”进行了规定,对于确实具备挽救重整价值的债务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作出授信决策,合理确定融资成本。
据悉,此次出台破产新规,旨在对标营商环境办理破产的评价指标,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