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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个试点市县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约3.6亿元

颁发土地“身份证”唤醒“沉睡”资源

近日,文昌市会文镇边海村村民吴坤明用自家在冯家湾国家现代渔业产业园1.92亩安置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在银行抵押贷款180万元,建起了两层工厂式水产养殖场,解决了生态红线内养殖场清退后“失业”的窘境。

在会文镇,像吴坤明这样在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水产退养安置户还有84户。由于他们的养殖场多在生态红线划定之前已建成,为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文昌市政府提出同等面积土地使用权置换方案,引导养殖户入园养殖,不仅解决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还加速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一般缺乏抵押融资的不动产,贷款融资途径单一,发展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作为农业企业和农户的重要资产,很长一段时间却不能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流转经营权证,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证”作为抵押物,拓宽了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融资渠道,使得“沉睡”的资源活起来,破解了这个难题。

近年来,海南按照“先行先试、分步推进、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全省共确权耕地面积786万亩,签订承包合同面积783万亩,完成率98%;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95.5万本,证书发放率95%,基本实现农村承包地应确尽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颁尽颁的总体目标。

为了有效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2020年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程序,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发放经营权登记证。目前,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面积9.5万亩,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了条件,为规范经营权流转打牢了基础。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文昌、东方、屯昌3个试点市县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约3.6亿元,涉及抵押面积1.8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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