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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启动风暴潮灾害、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风雨来势急 安全巡查忙
8月9日14时,省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风暴潮灾害、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沿海市县、相关单位加强沿海区域海洋灾害防御措施。
受今年第7号台风“木兰”(热带风暴级)影响,8月9日中午到8月10日中午,雷州半岛以东、海南岛以东等区域附近海面有4米至5米的巨浪;海南岛以南等区域附近海面有2.5米至3.5米的大浪;北部湾、琼州海峡海面有2米至2.5米的中到大浪;海南岛东北部到东部近岸海域有2米至3米中到大浪;海南岛沿海将出现30厘米至60厘米的风暴增水;预计海口秀英潮位站和东方潮位站将于8月10日下午出现接近或略超当地蓝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省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沿海各市县、各相关单位按照《海南省风暴潮、海浪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海洋灾害防御工作。要做好受影响海域的渔船、工程船等有关船只防风避险工作,及时关闭沿海危险区域的游乐设施,防止游客、群众特别是老人、小孩等人员到危险海域海边游玩,组织开展水闸、海堤、港口巡查维护,加强港区内渔船安全管理,加固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做好薄弱及危险地区海堤加固工作。必要时要做好低洼地区人员及财产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