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3月27日电(记者吴茂辉)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针对游艇产业发展,该条例以多项制度创新放宽相关管制。
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游艇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条例从产业发展、检验登记和航行、游艇租赁、服务与监管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多项制度创新。
放宽游艇登记主体范围。除了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外,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许可证的境外人员所有的游艇也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办理登记。放宽进口游艇船龄限制。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5年。
截至今年2月底,海南全省建成运营13个游艇码头,2289个泊位;登记游艇有效保有量1180艘,约占全国的18%;持有游艇驾驶证的操作人员5521人;游艇俱乐部及相关企业约755家,涵盖制造、维修保养、培训、销售、金融保险、运营服务等产业,产业链条基本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