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其中,同意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尽管当前出境游仍处于暂停状态,在上海、重庆两地开放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仍是一种积极信号。

一方面,此次改革有助于推进旅行社行业的“放管服”改革。试点外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符合我国扩大开放的总体布局要求,也是对“十四五”期间推动旅行社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的实践。旅游业的“放管服”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助力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

另一方面,重庆和上海的试点将进一步增进市场活力,既促进了国内旅游业市场主体的竞争,也为境内外旅游业互相合作提供机会。经过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国内旅行社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式,在出境游业务上的布局更加广泛深入。部分大型旅行社已经初步完成了“走出去”的早期尝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将一些较为优质的海外供应商纳入到了自己的供应链体系当中,基本具备了与外资旅行社“同台竞技”的能力。同时,国内旅行社可以通过深耕入境游与外资旅行社进行合作,为市场提供更多样化、高质量的旅游产品。

此外,此次改革也给予养老产业新的机遇。养老产业与在欧美市场深耕多年的地接社合作,可在中国市场推出相应目的地的深度游及环球旅居等高端项目,优化既有出境旅游产品的结构。

中国养老集团黄绍辉董事长表示:“从长远来看,出境游市场引入外资经营者有利于发展更加多元化的经营理念和模式,激发国内旅游业的创新发展意识,对提升整个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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