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广东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
按照该方案,珠三角所有城市纳入广东“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同时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显示,广东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和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到2023年底,广东省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方案提出,广东将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根据本区域行业发展特征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在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
此外,广东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以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从2021年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原则,限期建成绿色矿山。(记者 程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