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下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协定于2011年开始谈判,经过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轮非正式磋商,历时8年,于2019年11月6日宣布结束。2020年9月14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署。

日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姚铃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对拉紧中欧利益纽带、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提升了中欧经贸关系水

据了解,欧盟实施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具有较长的历史,迄今已与包括加拿大、日本在内的诸多贸易伙伴达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互认。姚铃认为,与欧盟和其他贸易伙伴的相互保护程度比较,《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保护水最高,首先在于产品种类实现了突破,从传统的葡萄酒、烈酒、农食品扩大至工艺品,如蜀锦、宣纸等,保护面更广;其次,保护的产品数量最多。自协定生效之日起,中欧双方各约100种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生效后4年内,双方还将各增加175种地理标志产品,使双方各自获保护的产品数量分别达到约275个,这将为中欧贸易带来新的动能。

另一方面,《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立足于加强中欧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有效阻止双边贸易中的地理标志产品假冒,为双方特色产品进入各自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进一步维护中欧农产品贸易秩序,为中欧贸易从数量型增长迈向质量型增长提供坚实保障,引领中欧经贸高质量发展。同时,协定也有利于双方在多边层面积极推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将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增长

2020年,中欧贸易实现逆势增长,中国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在地理标志协定效应带动下,中欧农产品贸易表现亮眼。据统计,2020年中欧农产品贸易额达283.9亿美元,同比增长18.8%;其中,中国从欧盟进口210.8亿美元,同比增长31.2%,均远超中国与欧盟整体贸易及自欧盟进口增速。而据欧方统计,2020中国是欧盟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市场、第五大农产品进口来源。2020年前11个月,欧盟与中国农产品贸易额245.6亿美元,其中欧盟对华出口180.4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6.8%和27.5%,中国成为欧盟域外农产品贸易前十大贸易伙伴和出口前十大市场中增速最快的贸易伙伴。

姚铃认为,协定的生效将进一步激发中欧农产品贸易的潜力。与此同时,《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还将激发利益攸关企业对双方地理标志产品的投资。根据协定,纳入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可以使用对方的官方标志进入市场。尽管目前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占优,但中国特色产品同样可以打上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打开欧盟市场,将助推相关企业扩大投资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给中欧双方民众带来福祉

中国拥有14亿人口的巨大消费市场,其中4亿为中等收入群体,对标志、高质量的欧洲农产品需求旺盛。姚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批在中国受保护的欧盟100种地理标志产品以烈酒、葡萄酒和奶酪等农食品为主,涉及21个欧盟成员国,包括西班牙卡瓦酒、蒙切哥乳酪,法国香槟,希腊菲达奶酪,爱尔兰威士忌,德国慕尼黑啤酒,塞浦路斯乌佐茴香酒,波兰伏特加,意大利帕尔马火腿和葡萄牙波特酒等,其中来自法国和意大利的产品各25种,来自中东欧国家的产品有14种,很多都是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美味产品,而协定则可为相关产品提供声誉保证。

同时,首批纳入欧盟保护的100种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则遍布中国27个省和直辖市,如郫县豆瓣,安溪铁观音,安吉白茶,台苹果、山西老陈醋、库尔勒香梨、婺源绿茶、吴川月饼、柴达木枸杞、盘锦大米等。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久负盛名比较,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在欧盟的知名度还不高,但协定的生效,无疑将助力中国的农产品走向欧盟和世界,展现给更多国外消费者,向他们提供更多优质、特色产品选择。

“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为契机,中欧经贸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双方构建更加紧密经贸关系的基础逐渐牢固。我们有理由对中欧经贸合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姚铃表示。(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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