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规是什么?

5月1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文,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推出一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市内五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自2023年5月18日起开始试行。

住房公积金的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资金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郑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首付款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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