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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近日,漯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分类及条件、认定程序等进行明确。

按照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为在漯河工作、来漯河就业创业、全职或柔性引进漯河的人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支持对象。

据介绍,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6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省内青年拔尖人才(D类)、市内一流人才(E类)、市内优秀(青年)人才(F类)。

其中:A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的顶尖人才,或国际顶尖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B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国际著名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C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省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主要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省内青年拔尖人才;E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学术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内有重要影响的人才,未纳入省内一流人才的各类省级专家;F类人才主要为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市内优秀(青年)人才。

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省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省、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A类人才不限年龄,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E、F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和F类人才中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报有关部门认定。已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列入漯河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

责编:陶纪燕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来源:漯河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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