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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这项工作启动了——
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
按照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月7日发出通知,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
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409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其中对230项需求大企业同意公开,对179项需求大企业不同意公开)。
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
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可与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进行定向“揭榜”。
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提交后,工信部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家—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通知强调,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将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