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印发了《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今天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十条措施》进行解读。《十条措施》聚焦当前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为关注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从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投资吸引力、优化监管与服务等维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十条措施》提出,推进涉企服务“一口办理”。推行“一窗受理、直办转办、分类办理、全程督办、跟踪问效”模式,集中受理惠企政策兑现申报事项,实现惠企政策兑现“一口办理”。聚焦解决惠企政策兑现难、多头跑问题,整合全市惠企政策资源和各部门涉企服务职能,打造“三库一平台”,即市场主体库、惠企政策库、政府资源库和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涉企服务“一口办理”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
为帮助企业度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机会,让企业“苏醒”后更有活力,《十条措施》提出,推行企业“休眠”保护制度。允许企业主体(非上市、挂牌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需要多次申请“休眠”,单次“休眠”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前可自主申请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聚焦融入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十条措施》提出,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办。加快实现与省内城市、黄河流域城市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部分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城市之间高频事项“异地通办”。通过各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度对接,推动黄河流域城市群联动协同发展。
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一站式、一键式”办理。《十条措施》明确,依托“济南人才网”建立全市人才政策库,强化政策分类、精准推送、一键直达,加快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拓宽“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服务领域,积极引入市场化服务主体,丰富养老托幼、交通出行、法律咨询等定制服务,构建幸福导向、扫码即享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聚焦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体制机制创新,《十条措施》明确,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探索实行“新区特办”机制。为起步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推进商事登记“即时办”,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对商事主体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即时核发营业执照。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办”,新增50项以上面向居民和企业的无人工干预审批高频服务事项。推进工程项目“承诺办”,强化前期设计方案审查,创新实施更大范围“信用+承诺”建设项目审批模式,探索关键重大项目实行“先建后验”。
此外,《十条措施》提出,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聚焦解决群众办事多次跑、来回跑等问题,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功能,实现无差别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升级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和服务的获得感;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集成审批”,聚焦解决工程项目审批量大、程序复杂等问题,提高工程项目审批、验收等全周期管理质效;打造家门口全天候“便民驿站”,聚焦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群众家门口的办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聚焦深入了解企业、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问题,加大纾困惠企力度,搭建政企直接沟通交流平台,营造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亲清政商”关系;全面建立营商环境“把脉会诊”机制,围绕畅通多元化诉求受理渠道,通过建立企业、市民对政府的诉求反馈机制和后续处置机制,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记者 王端鹏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