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为探索建立适应中长期和现货市场模式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平衡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近日印发《2021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为确保形成占上年最大直调负荷5%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今年山东将建立电力需求响应资源储备库。各市原则上需按上年最大直调负荷的5%,组织电力用户申报参与需求响应,作为储备库资源。鼓励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需求响应类型可分为紧急型削峰需求响应、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经济型削峰需求响应、经济型填谷需求响应。其中,紧急型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分摊疏导;经济型削峰响应补偿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长周期结算运行时予以明确;经济型填谷需求响应无补偿费用。市场化激励机制初步形成后,探索开展需求响应资源和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优化出清,构建需求响应资源与电力现货市场、可再生能源消纳协调互动的市场化激励机制。

据介绍,电力需求响应是指用户对电力市场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做出响应,主动改变常规电力消费模式的市场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用户通过主动减少或增加用电负荷,既可获得经济效益,又能提升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平衡能力。2020年,山东全省共2395家电力用户和8家售电公司参与需求响应申报。其中,紧急型削峰最大响应负荷4.6万千瓦,紧急型填谷最大响应负荷60.75万千瓦,经济型填谷最大响应负荷11.2万千瓦,测算补偿金额为950.4万元。

与2020年相比,今年山东电力需求响应在激励机制方面做了优化。用户申报紧急型需求响应通过审核后,便被纳入资源储备库,并按照响应速度、控制方式分成三档执行差异化补偿价格。根据分档规则,在结算容量补偿费用和电能量补偿费用时,第二档用户按照第一档结算标准的1.5倍执行,第三档用户按照第一档结算标准的2倍执行。

另外一个变化体现在紧急型需求响应补偿价格方面。今年,容量补偿价格由每响应1千瓦负荷最高不超过1元/千瓦·月,提高到每响应1千瓦负荷最高不超过2元/千瓦·月;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电能量补偿结算单价由0.3元/千瓦时提高到0.4元/千瓦时(根据上述分档规则,需求响应第一档用户的补偿单价定为0.4元/千瓦时,第二档用户补偿单价为0.6元/千瓦时,第三档用户补偿单价为0.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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