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云南网讯(记者龙彦杨萍)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2022年第四期“彩云消费券”将于11月5日上午10时发放。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领取“彩云消费券”,并可在领券平台上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核销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4日。

据介绍,为充分满足消费者家电、手机类产品更新换代需求第四期消费券在原有通用券、餐饮券的基础上新设家电券可在参加活动的家电类企业核销使用。“彩云消费券”面额分别为:2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300元券(消费满3000元可用一张)、400元券(消费满4000元可用一张)。

第四期“彩云消费券”的用券规则不变,每种消费券每个手机每一期最多可领取一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通用券和餐饮券、家电券不得叠加使用。消费券的申领及可使用商户名单等,消费者可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官网“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专栏或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彩云消费券”栏目进行查询。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云南省商务厅将在今年岁末年终向省内居民及省外游客提供力度更大、形式更多的消费优惠。“彩云年终惠”围绕年底“双十一”、“双十二”、岁末促销等消费节点,以“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州市联动、金融惠民”为原则,以绿色家电、新能源汽车、数码科技、百货家居、餐饮美食为重点,采取政府消费券、企业消费券、金融消费券、大额刷卡消费随机立减等多种形式促消费,更好地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活动期间,省商务厅以及各州市商务局将继续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支付惠民消费券;以“中华美食荟·云南好味”为主题,组织开展最地道云南小吃线上推荐、预制菜产销对接会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各州市结合地方特色组织开展双11巅峰巨惠、双12年终大促、消费扶贫产销对接、绿色食品直播以及“云南山货节”等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