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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勐拉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白某的报警电话,称前几天自己在地里干农活时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带回家养了几天,目前伤情已明显好转,想请派出所民警帮助将其放生。

“今天已经第6天了,猫头鹰已经明显好转,可以在鸟笼里自由活动了,就想着把它交给派出所。”村民白某说,7月22日一大早,准备到地里干农活时,发现树下有只猫头鹰,知道它是益鸟,是保护动物。刚开始以为它在此觅食,尝试着想把它赶走,但一动不动。于是走过去把它抱起,试着放生,但这只猫头鹰扑腾扑腾几下,就是飞不起来,再仔细一看,它的翅膀根部受了伤,于是就把猫头鹰抱回家中饲养。

勐拉边境派出所民警从白某手中接过猫头鹰时,对白某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民警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将猫头鹰捧在手心,对全身进行仔细查看,确定受伤部位都已恢复。当即联系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择时将其放飞,回归大自然。

据了解,猫头鹰别名“鸮”,夜行性鸟类,是捕鼠的能手,大多以鼠类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移民管理警察呼吁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在路边发现野生动物请注意自身安全,及时报警。

云南网通讯员张弛邹昌义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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