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3月1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介绍,到2025年,云南将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停车问题有效缓解。

他表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停车难”“停车贵”逐渐成为城市居民交通出行的难点痛点,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对此,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短板弱项,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空间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我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城市机动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进行规划,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低于15%。明确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停车问题有效缓解,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有力支撑现代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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